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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设计创新的表现方式

发布:2015-09-14 16:00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vi设计创新的表现方式有哪些?

 在茫茫的商品海洋中,要让消费者记住企业的品牌标志,其形象设计必须鲜明新颖。英国当代艺术理论家贡布里希(e・hcombrich.1909年-)从信息论的角度对新颖作如下阐述,他认为:当来自外界的刺激与我们的预想相符合时(即秩序强),则新信息量小,我们的注意力易松懈,不符合时(即非秩序),则信息量大(即新颖度大),我们的注意力易集中。信息量的大小与新颖度成正比,在信息传递中,越是新颖的东西就越能引起注意,越易被记住。 
(一)主张性 
标志设计的核心在于“表现什么,如何表现”。设计公司必须将企业所追求的理想主张予以明确化,再转化为易懂的图形,并以Zui合适的题材来作为创意的表现,Zui后形成企业独有的价值与文化。要有准确的设计定位,明确所要传达的信息,这也是标志设计的灵魂所在。必须寻求恰当的视觉语言,运用完美的形式,制造强烈的视觉冲击力,即将标志所内含的企业理念,企业精神准确地传达出来,又能给观者留下强烈地视觉印象,强化标志的信息传发。 
(二)国际性 
此指的是以本土为出发点,而不是以欧美日的观点来作为诉求,让人一眼便能感受到中国的企业形象或品牌,逐渐形成好感的印象。简言之,即以本土化为“意”,用西方美学作“形”的构成表现,中西合并,来迎向国际化。对本土企业来说,对步履蹒跚、老态龙钟的品牌形象进行升级,是一个迫在眉捷的战略性任务。 
(三)力动性 
现代公司需要从正派、诚信、踏实的形象转化至创新、挑战、积极的企业。如何将现代的诉求表现在标志上,则非力量与动感不可。标志设计的力动感表现在标志的“势”上。“势”首先是一种外在可感的,以一定物为载体所表现出来的态势;其次,“势”还可以理解为看不见、摸不到但人内心可以感受到的一股力量。“势”与事物发展的程度和状态有关,给人一种力量感和趋向感;更为关键的是,“势”为审美的整体的表象,反映了事物的动作、力量、趋向等对人心理所产生的作用。象势之美是一种“势”的美感的表现,就是在艺术创作中通过比喻、拟物的手法,来获取对象的姿势、态势或动势的神韵以增加作品的美感和内涵。 
(四)联想性 
在标志设计中,少量的笔墨能表现复杂的内容,简洁的画面同样表现深刻的寓意,其中一种方法就是依靠设计师制造蕴势的效果,而观者发挥想象来填充,来补足这个势。 
标志设计中惜墨如金,以少胜多的艺术手法才能实现标志,才能产生以静制动,静中酝动的视觉效果,正所谓“不重感知的真实,而重想象的真实”,依靠想象而产生的内容虽然没有直接表现在画面上,但观者却真真切切体会到了,因为这种“想象的真实”来源于现实的人世经验,依然是现实生活中的,并不是无中生有,天马行空的,标志设计是有针对性的,有限制的,不切实际的想象是不被接受的。 
(五)双重性 
标志既可以作企业标志,也可以作商品标志,并具有适应多种宣传媒介的软体性。在设计构思阶段,就要考虑到所设计的标志实现的可行性,针对其应用形式、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。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他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、报纸广告、影视、网络等在放大、缩小时的视觉效果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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